毕业实习是高校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链上的关键环节,也是产教融合背景下打造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手段。在确保毕业实习质量的同时,为使学生通过所学知识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具备专业技能,形成良好的专业素养,也让学生能尽快地从学校踏入社会、迈向成熟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
⒈毕业实习目的
在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,通过实际锻炼,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,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,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,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。
⒉毕业实习依据
依照《梧州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》规定,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,并作为必修课取得相应的学分。毕业实习的安排、组织与管理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依据,按照本《管理办法》要求进行。
⒊毕业实习要求
学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毕业实习,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。
二、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
毕业生实习采取分散实习与集中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(一)分散实习:学生自主选择毕业实习的企事业单位。
(二)集中实习:学生自愿报名,学院和专业教研室依据辅导员(班主任)的推荐意见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,按专业实习基地所提供的毕业实习名额推荐学生参加相应实习。
三.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
(一)专业教研室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动员,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、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。
(二)分散实习工作安排
1.参加分散实习的同学, 填写《分散实习申请表》(附件3),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表格交至专业教研室或辅导员,毕业实习的时间长度不少于3个月,具体时间视学生本人实习计划及其毕业论文安排而定。
2.参加实习的学生需在2026年3月1日前进入实习单位,并在3天内向指导老师(班主任)汇报具体实习单位名称、单位地址、单位联系电话、实习单位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各指导老师(班主任)应在一周内将上述学生实习信息报专业辅导员汇总备案。
(三)集中实习工作安排
1.确定参加集中实习的同学,应尽快同校企共建的实习单位联系,按其要求日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带队进入实习企事业单位实习,实习时间原则上同分散实习时间相同。
2.专业教研室定期赴各实习基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,积极同实习基地进行沟通交流,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3.各实习基地简介及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请参照附件2。
(四)学生结束毕业实习返校后,以班级为单位将毕业实习鉴定表(附件4)交给对应指导老师,依据学生完成的毕业实习鉴定表质量,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进行等级评定(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),其中不合格者毕业实习学分记为零分。
四、毕业实习的注意事项
(一)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(或12周),实习鉴定表可手写或打印,自我鉴定内容应与毕业实习的业务内容挂钩,内容详实有个人见解,在不违反实习单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,鼓励学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提交,2000字以上。
(二)实习鉴定表需实习单位盖章方为有效(不含电子章),若实习鉴定表不完整或丢失,毕业实习将视为不通过。若指导老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之一确认实习鉴定表造假,视学生为考试违纪,按梧州学院有关考试文件和学生手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(三)学生毕业实习前需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(附件5),并严格遵守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。
(四)实习生应注意安全并加强自我管理,自己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责。
梧州学院经济学院
202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