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04-09
根据《梧州学院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梧院教〔2023〕4号)规定,经学生申请、开课单位审核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,现对申请学分认定情况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3天,公示期:2025年4月9日—11日,公示后无异议将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经济学院办公室林老师,联系电话:0774-5828996。
附件:2025-2026学年第2学期经济学院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
经济学院
2026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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